工伤无名指骨折怎么赔偿?
一、工伤无名指骨折怎么赔偿?
工伤无名指骨折可能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的赔偿金额结合以下标准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提出工伤等级评定请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此外,还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2)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职员的无名指若是因为工作的原因骨折,那么可以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请求,一旦被认定为工伤,那么该职员是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若是工伤职员被鉴定为一到十级的伤残,那么还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