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被监外执行能不能上班
一、罪犯被监外执行能不能上班?
罪犯被监外执行也可以上班,但不能随便离开监管区域。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 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 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监外执行的期限有限制吗?
监外执行目前尚没有明确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三、监外执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机构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的,应当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报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收监执行决定的,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罪犯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原服刑或者接收其档案的监狱、看守所,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院发现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依法应予收监执行而未收监执行的,由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检察建议。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刑期届满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及时解除社区矫正,向其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原判人民法院。
可见,严格的来说,被监外执行的罪犯在不经批准的情况下不能随便上班。因为罪犯之所以被监外执行,本身就是为了便于让当事人接受医院的治疗,是要保障罪犯的人权的,如果不需要马上接受治疗,并且都能上班了,那就不应该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