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一、签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单方提出辞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劳动者要提出辞职,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便可合法辞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拘留、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剥夺或限制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的自由行为;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
5、扣押劳动者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的;
6、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应当订立或续订而未订立或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1、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
2、劳动者依据上述第1项所规定,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在试用期内以外,在其他条件下,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者违反约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没有提前30天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