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劳动合同有效性的规定是什么?
一、重复劳动合同有效性的规定是什么?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然,就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一个人是不可以在两家不同的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你这种情况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两家任意一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因为单位要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就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和同进行鉴证,现在劳动合同鉴证都是实名制的,都是全国联网的,录表的时候,需要提供你本人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重复是不可以录到电脑里的。所以不可能同时和2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这部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用人单位和员工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员工是只能跟一个用人单位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不能跟多个用人单位签署合同。但是可以和其他工作单位签署相关的兼职合同。如果都签一样的正职工作的话,那么在法律履行上会有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