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都是可以的,法律没有限制性规定。理论上,签订1天的劳动合同,也是有效的。所以,劳动合同的期限,双方协商即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期限是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是劳动合同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有关劳动合同期限的认定方法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人岗位实际,对有关工作岗位的工作时间进行限定,劳动者在适用的工作年限的情况下可以再次确定工作情况,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