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拒绝维修水管,该怎么办
房屋租赁的时候,发现房屋中有些设备出现了问题,大部分租客都会直接找房东,要求房东承担责任。比如遇到了水管爆裂的时候,出租人是可以直接找房东机芯维修的,但出租人拒绝维修水管,该怎么办?
针对目前的情况你可以有两种选择:一是解除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和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你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合同且租期在六个月以上,应视为不定期租赁,作为承租人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二是自行维修水管,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和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此,你可以自行维修水管,至于费用给付方式,可以现金给付或从租金中扣除。
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义务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
《合同法》的规定是: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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