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企业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制止企业无故拖欠职工工资
内容提示:
高度重视清欠工作
抓住重点开展清欠工作
建立制约机制,遏制拖欠工资的行为
加强监督、检查、处罚,保证清欠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清欠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和深刻理解做好清欠工作的重要性,把清欠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明确专人负责,制订工作目标。当前,各地要坚决杜绝发生新的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注意防止发生重大突发性群体事件。
(二)抓住重点开展清欠工作
当前清欠工作的重点:一是抓好春节前后的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的规范,不得发生新的拖欠。二是对当地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特别是拖欠大户作重点监察。对恶意拖欠和无故拖欠三个月以上的企业,作重点清欠联系单位,要求企业拿出清欠措施,监督检查企业实施情况。三是区分不同类型企业采取不同处理方法。对未改制的国有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应积极向企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反映,在政府的指导下做好清欠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其他各类企业的清欠和依法支付工资工作。
(三)建立制约机制,遏制拖欠工资的行为
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一要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把维护职工工资权益纳入民主管理的轨道;二是在各省辖市建立欠薪报告制度,设立企业欠薪举报电话,制约企业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行为;三要在有条件的市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如苏州、南京等地已有一定基础,率先探索试行;四要对情节严重、恶意拖欠的企业和无故拖欠大户予以新闻曝光;五要积极与工会、企业家协会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配合,在维护职工利益方面形成合力,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六要建立清欠统计报表制度,进行动态管理,要求各类拖欠职工工资的企业如实报告,各市对省实行季报制度;七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履行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广大职工提高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处罚,保证清欠取得实效
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工作的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机制,工作内容和范围要逐步延伸,检查的方式要不断改革和创新,发挥中介力量的作用,以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工作的力度,近一段时期要将清欠工作作为劳动监察的重点,对各类拖欠工资举报要限期查处。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涉及职工要求清欠的申请,要优先立案处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同时,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有效监督作用,在当地的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设立专门的热线栏目,及时对违法、违纪行为给予曝光。
[详见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做好制止企业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工作的通知》(2003年1月14日苏劳社[200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