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保障职工工资支付知情权,就是要确保职工对自己能拿多少工资心中有数。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和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些规定都体现了保障职职工工资支付知情权的原则。工资是企业财务的一部分,有的企业将其视为商业秘密,但这并不与保障职工工资支付知情权相冲突。职工自己的工资,包括项目、标准、计算方法,企业都必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