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将有55家单位试点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今年9月前,55家单位将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昨天介绍,这只是为期三年的“彩虹计划”第一步,今年年内将把工资集体协商的经验在全市楼宇、商业街、社区、民俗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等特色单位推广。
试点:以30人以下的小企业为主
本月初,市总工会确定了55家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集中在楼宇、商业街、社区、村、工业区、小企业密集区内,其中区域性试点32个,行业性23个。试点所覆盖的企业以30人以下的小企业为主,其余为国有、合资企业及部分个体工商户,涉及商业、餐饮、食品加工、工业制造、医疗卫生、建筑施工、旅游服务、印刷、民俗旅游等行业。
市总工会还在55个试点单位中选出10家重点单位,其中包括德胜街道、陶然亭街道餐饮一条街、龙潭街道光明北里社区、大兴区魏善庄开发区、怀柔区圣泉寺民俗旅游村、丰台区集美家具城、丰台区花乡、平谷区刘家店镇、海淀区花园路街道家政服务行业和房山区长阳镇。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黄伟介绍,目前10家重点单位所在区县的街道、乡镇工会,正在进行搜集职工意见、筹备选代表等前期准备工作。在试点工作中,将围绕建立协商主体、履行协商程序等重点环节完成工资集体协商,形成能效仿、可复制、好规范的经验,年内面向全市推广。
目标:两年后75%以上企业工资协商
目前,北京已建工会的企业集体合同达到70%以上,工资协商达到60%以上。由市总工会等部门牵头的“彩虹计划”,目标之一就是大幅度提高工资协商比例,计划到2012年,已建工会的企业工资协商比例要达到75%以上。
“彩虹计划”的核心就是根据行业特点,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会围绕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主动依法开展协商要约行动,合理表达职工的集体诉求;以“区域谈水平、行业谈标准、企业谈增长”为目标,积极开展覆盖中小企业的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
黄伟表示,工资协商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群体,尤其是30人以下的小企业。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的增幅和福利待遇,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工资支付保障,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要突出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提高职工工资在企业工资分配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