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怎么写
在现实社会中,经常看到新闻报道讨薪大军的“闹剧”,但由于跳楼或跳桥等方式过于极端,且得不偿失。如果一个公司欠工资,与其大闹一场,不如走法律程序,安全又有保障。那么在知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后,也要了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的书写格式。若悠网小编在下文具体介绍。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谅解书怎么写
对于如何写谅解书,具体范本如下,仅供借鉴。
XX年X月X日XX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现在对受害人已进行了赔偿,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款项共计XX元,款项已以支付完毕。受害人认为赔偿款项已履行完毕,受害人对致害人XX行为已经谅解,为此请求司法免予对XX刑事责任追究。
此致
受害人:
年月日
附:赔偿协议书
二、定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三、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拒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追诉程序
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本罪的前置程序——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这是刑法谦抑性原则的体现。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欠薪者按时足额支付了劳动报酬,那么原先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就不会进入刑事追诉程序。
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应该通过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进入刑事追诉程序。如果检察机关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劳动者也可以提起自诉。
另外,修正案(八)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如果单纯把偿还行为视为一个量刑情节,那么它并不影响刑事追诉的正常进行。但根据刑事诉讼法低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犯罪情节轻微且可以免除刑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以免浪费司法资源。这种情况下,为监督、制约检察机关的权力和保护公民的私权利,应当允许劳动者不服不起诉决定时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