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违反吵架禁令遭解雇 公司依法支付赔偿金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401次

    吴女士因和同事发生争执,触犯了公司“不得与同事吵架”的禁令,被公司开除。日前,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依法保护了吴女士的合法权益。

    吴女士系马鞍山一药房正式员工,上班已3年多。2008年10月31日,吴女士在工作大厅内与同事发生争执。事后,吴女士收到了公司的解聘书,理由是她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第27条的规定:“严禁公司员工之间吵架,一经发现核实后,将给予辞退处理。”吴女士不服,案经劳动仲裁后,进入司法程序。

    花山法院审理认为,公司可以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员工也有遵守的义务,但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应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平原则。同事之间遇到问题,发生分歧和争执乃正常现象,且并没有产生影响公司的严重后果,因此公司辞退吴女士的理由不能成立。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吴女士的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

    最终,花山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吴女士赔偿金8800元。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违反吵架禁令遭解雇 公司依法支付赔偿金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220221.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