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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裁员如何赔偿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7 阅读: 509次

我们知道,对于在中国的外企,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要裁员的,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需要给予员工赔偿。那么,外企裁员如何赔偿呢?今天,若悠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企业裁员必须经过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且政府批准才可以,否则无权裁员。如果擅自裁员,就按照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对待,这样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补偿金。

第二,你的岗位在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用人单位无权单方变更,他们所有的调动其实是以前国有单位的做法,这种做法已经随着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而终止了。

第三,工资计算必须包含津贴以及应得奖金等,劳动部对此有明文规定。

目前最好的办法是你私下与单位代表谈判,讲明你的权益以及法律依据,同时对单位做有限的让步。既然单位就是要裁人了,以后合作也不会太愉快,因此你在得到应有补偿后可以离开。

经济性裁员职工是否可以获得补偿?法律依据是什么?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职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因经济性裁员对职工的经济补偿如何计算?劳动部文件《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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