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请了或者辞职获批了,厂里却不发工资的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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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过去几天了,再过一个多月农历春节也就到了,现在,很多打工者都在筹划着回家过年,可是,假请了,或者辞职获批了,厂里却不发工资,怎么办呢?在我国《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出台之前,工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者追讨工资需要通过劳动仲裁、诉讼(一审甚至二审)等复杂的司法程序,对于老板们而言,拒不发工资最坏的后果也就是赔钱。但是,在该罪名出台之后,老板们则不仅需要赔钱,而且还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当然,并不是只要不发工资就是犯罪,毕竟经营有风险,拖欠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所有的拖欠工资都构成犯罪的话容易扩大打击面,不符合刑法的谦抑性。通俗来讲,该罪是指:主观上就不想发工资;客观上有钱却不发工资;并且在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仍然死不悔改、拒不发工资的行为!
为大家举例,在实践中以下几种情况容易被认定为拒不发工资,从而涉嫌犯罪:
1.转移财产,制造无力支付工资的假象,例如:隐匿财产、恶意清偿、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虚假倒闭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的。
2.老板本人或指挥发工资的人逃跑、藏匿的,以逃避支付工资,例如:以关闭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逃往其他地方居住等方式让劳动者无法取得联系,以逃避支付工资的。
3.修改资料,少发或者不发工资,包括:隐匿、销毁或者篡改账目、职工名册、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与工资相关材料的。
日前,针对这一罪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出台了相关文件,对金额等情形进行了进一步规定,达到以下标准就构成犯罪,各位大老板、小老板、包工头们请注意:
1.如果你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6个市用工,以下两种情况下都涉嫌犯罪:“1人+3月+2万”,即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二万元以上,或者“10人+10万”,即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
2.除以上6个市以外的其他市,以下两种情况下都涉嫌犯罪:“1人+3月+1万”,即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一万元以上;或者“10人+6万”,即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累计数额在六万元以上。
综上,各位老板们要注意了,本罪入刑后,违法成本相当昂贵,最高可能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拒不发工资的法律后果是不仅要赔钱,还得坐牢,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你的辞职获得公司同意且做了正常交接,那么,你获得工资的要求非常合理,通过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都可以得到支持。如果你自己说走就走了,那么,我个人建议在通过法律途径前还是应该和公司再心平气和的交流一次,帮助做好手头工作的交接,做好了还不给再通过法律途径。
你手头的资料已经足以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起始时间的举证责任在公司,如果你的工资是从银行发的,那也不会有争议,如果是每月拿现金,那就麻烦一点,看你保留的QQ记录和邮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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