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飞行员辞职要支付多少赔偿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3 阅读: 483次

【案例】

备受关注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简称“国航浙江分公司”)6名飞行员辞职案在杭州萧山区法院开庭。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并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协议,6名飞行员将分别向国航浙江分公司支付129万—170万元不等的赔偿款,后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两个多月前,同在该院审理的另一起飞行员辞职案中,飞行员马锡锋被判赔偿国航浙江分公司210万元,马在听到判决结果后当场昏厥。  

昨天8时30分,6名休闲打扮的飞行员步入法庭,其中有2名“80后”,年纪最大的也不过31岁。据了解,这6名飞行员的辞职案分属6个案件,因案情类似合并审理。  

胡乐建1981年出生,2004年6月进入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当年9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注销。胡的起诉状称,新的国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未与其签劳动合同,原告多次要求重签劳动合同均无果。2007年10月,原告向公司递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但后者未移交档案等材料。今年1月,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曾对该案作出裁决,但胡对结果不满,遂向法院起诉。随后,国航浙江分公司向萧山区法院提出反诉,要求胡支付招录费、培训费、赔偿金等共471.8万元,并请求判决被告在合同解除后2年内不得在其他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  

其他5人的经历与胡乐建相似。飞行员郭良被航空公司索赔575.8万元,李志勇、杨杰、贾勇、夏骞均被索赔618.8万元,总计超过3500万元。  

昨天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出人意料的是,双方律师均表示已初步拟订调解协议草案。接下来,审判长与双方律师协商了调解协议的内容、措辞,最终出具《民事调解书》。  

根据协议,飞行员与国航浙江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今年9月8日解除,前者应向后者支付相应赔偿。6名飞行员的赔款从129.2068万至170.3877万元不等,合计960多万元。  

飞行员急需“转会”制,航空运输业缺乏相关规范“导致飞行员处于严重弱势的地位”。  

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纠纷高发,是航空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有现象,“大量兴起的民营航空公司,人才来源只能是国有航空公司”。他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制订飞行员“身价”衡量标准,建立明确的“转会”制度。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飞行员辞职要支付多少赔偿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219290.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