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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7 阅读: 505次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就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要约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资等,那么单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吗?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单位能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

《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到,企业要变更职工的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变更合同的条件;

(2)必须遵守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也就是说变更合同的程序和内容都要符合法律和有关规定,不得违反。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若企业确因生产工作需要,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因职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工作,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变动职工的工作岗位,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既侵犯职工合法权益,也是一种违约行为,企业应负违约责任。

如果企业与职工就变更劳动合同不能达成协议,则仍应履行原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单位能随意降低职工工资吗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如果单位仅仅以“经营困难、经济亏损”等为名逐渐降低员工的工资,员工有权利不接受。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些单位为了逃避某些法律责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比较低的工资标准,此时,只要劳动者有证据每个月的实际工资高于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这个数字,那么在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时劳动者有权利主张按月实际收入作为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基数(月应得工资包括员工从用人单位获得的各种货币性报酬---如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单位能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问题进行的解答,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变动职工岗位,如果在变更劳动者工伤岗位的,应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变更。欢迎到若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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