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劳动合同无鉴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5 阅读: 496次

根据《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83条的规定:劳动合同鉴证是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证明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一项行政监督措施,尤其在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的初期有其必要性。劳动行政部门鼓励并提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以劳动合同未经鉴证为由不受理相关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2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均未起诉的,须按期执行裁决内容,否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劳动合同无鉴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会受理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218062.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