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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争议仲裁前置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19 阅读: 358次

在工伤后,产生了纠纷争议,这个工伤争议是不是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呢。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工伤争议仲裁前置吗”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工伤争议仲裁前置吗

需要看具体是什么纠纷,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如果工伤劳动纠纷需要通过司法途径才能解决的,同时,该纠纷又属于劳动争议,那么该案件就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相关知识:

工伤认定范围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你提出的问题,只要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就必须经过仲裁前置程序才能进行诉讼。还有其他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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