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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离职补偿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5 阅读: 498次

小罗的公司长期加班,让他疲惫不堪,而且一直没有加班费,最近他听别人说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辞职,而且还能得到补偿,是真的吗?接下来若悠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离职补偿

以未缴纳社会保险、未支付加班费辞职,可以立刻走,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半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相关知识: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

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

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就符合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三是,劳动者没有任何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辞而别),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扣工资作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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