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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有哪些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375次

在国庆期间,我们都会约着朋友一起出去玩,但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出去玩的,有那么一些人需要依旧坚持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他们的行为是属于加班的,那么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有哪些?加班有时间限制吗?华律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劳动法》对工作时间,加班报酬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个小时,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4小时,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法律规定,一般每日延长不得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所以您单位要求每天加班3个小时,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延长工作时间,应当支付,这也是有法定标准的。一般情况下,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而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报酬,法定节假日(如:劳动节、国庆节、中秋节等)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一)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加班费计算。

1、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法定节假日不可以补休;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计算;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的总上班时间超过该周内(如一个月.一季度)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以超过部分的时间总数一起计算(不区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计算;

4、[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36小时的.加班费计算应仍以以150%计算。

(二)标准工时制的加班费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小编提醒您,你可以试试拒绝加班的后果,如果因为拒绝加班而受到不公证的待遇,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38、46条规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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