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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450次

众所周知,在劳动争议纠纷过程中劳动关系是基础,没有了劳动关系,也就无法谈及之后的诸如劳动报酬纠纷、工伤待遇纠纷等。那么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未钱劳动合同上班受伤是否不算工伤?若悠网小编为您解答。

未签劳动合同是否不存在劳动关系?

实际审判实践中,未签订劳动合同不代表劳动关系就不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发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当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当事人双方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以下是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1、工资卡、工资条(需会计财务人员签名)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工资发放为现金可忽略)。

2、职工花名册。

3、“工作证”、“工牌”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企业招聘记录。

4、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5、其他同事的证言(除非该同事已经离职,否则该条不太有可操作性)。

6、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7、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8、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工伤的定义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工伤的认定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上所述,只要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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