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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西法院科学考评干警业绩激发队伍活力的作用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1 阅读: 493次

近年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高度重视业绩考核工作,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大胆探索创新,构建了一整套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法官职业特点的业绩考评机制,评出了精气神,评出了正能量,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育人、用制度激励人的新局面,有力带动了队伍规范化建设和审判质效提升。2015年,该院涌现出23名结案200件以上的法官,人均结案173件,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1-8月份,全院共结案7669件,其中结案200件以上的法官5名,人均结案139件,结案数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三名、全市法院系统第一名。特别是在8月员额化改革中,该院思想重视,考核数据详实,考核方法科学,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全院干警高度认可、情绪稳定,员额化改革蹄疾步稳、有力有序,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抓落实,实现考核“科学化”。院党组高度重视,把业绩考核作为破解“案多人少”、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高站位、高起点谋划,成立干警业绩考核领导小组,院长负总责,亲自抓,强力督察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成员由组织人事科、宣教科、研究室、办公室、计财科、审管办、信访办、纪检监察室、法警队等职能部门组成,形成由政治处主抓、全院统一协作的“大考核”工作格局。每年年初,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同时制定《综合业绩考核方案》,将工作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既考核结案数、发改率等审判执行指标完成情况,又考核考勤、学习会议等遵守工作纪律情况,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考核体系。

二是强化通报排名,量化指标,实现考核“有序化”。在法院内网和办公楼LED大屏专门设立“审管通报”、“质效排名”、“本院通报”、“业绩考核”等栏目,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各考核职能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区分部门及个人,每月对审判指标、考勤、学习、会议、信访、安保、卫生、工作纪律、信息宣传等12个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公示。实行全院干警业绩数据月度大排名,用动态化、全面性的记录反映干警的工作实绩,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有效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尤其是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抢抓审判工作主动权,将原来的年度考核改为月考核、周督导,每月向各业务庭下达办案指标,月末进行考核通报,督促干警“又好又快”均衡结案,彻底改变了以往“前松后紧、突击结案”的旧习,降低了审判周期,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促使审判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三是推行“三段式”测评,综合衡量,实现考核“全面化”。该院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经反复研究、科学论证,推出以业绩数据排名作参考,主、客观相结合的“三段式”民主测评办法,既考核审判绩效指标,又考核德、能、勤、廉等现实表现情况。其中,审判绩效指标重点考核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数量,德、能、勤、廉指标主要考核职业操守、作风纪律、基本技能等。考核时要求干警当场述职,公开晾晒工作“成绩单”,院领导、庭处长及正式干警在每个考核项内,均按照“优秀(90-100分)、良好(75-89分)、一般(60-74分)”三个层次分别进行打分,360度全方位测评干警业绩,切实做到了既看重数字,又不完全唯数字论,确保了考核结果全面、客观、公正。

四是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奖惩,实现考核“导向化”。该院坚持用数据、用排名说话,充分发挥业绩考核的“风向标”、“指挥棒”作用,规定只有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且无“一票否决”事项的部门与个人才有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警提拔任用、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把奖惩情况计入业绩档案,干好干坏不再一个样,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近三年来,该院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前的27名干警进行评先评优,共有14名干警被提拔任用为正、副庭长,13名干警晋升为正、副科。其中,办案质效高的法官赵晓渝、刘燕分别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22名干警被评为全市办案能手。还有10余名干警因存在长期未结案件等情形,被“一票否决”,取消了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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