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合同实施前,将固定岗位置换成“劳务派遣”岗位,将固定工变换成“劳务派遣工”这一被员工戏称为“卖猪仔”的戏码在许多企业纷纷上演。新法实施后,许多企业又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往往通过劳务公司与用工者签定劳动合同,称为“劳务派遣工”。那么,何为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咨询:银行柜员是劳务派遣工?
“什么是劳务派遣工?以后能不能成为正式员工呢?”即将毕业的海南师范大学大四学生小陈说。小陈是该校会计专业的学生,前几天,他在某报上看到一则银行招聘劳务派遣工的公告,公告称:招聘岗位:柜员。招聘人数:50人。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与海南某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签订)2年一签,第一年试用期2个月。薪酬福利:1.第一年为基本岗位工资1500元/月,第二年起加发绩效工资;2.享受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3.享受劳保、补贴等福利。后续事宜:被录用人员,由海南某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某银行海南省分行工作。
面对这些诱人的待遇,小陈进退两难。小陈说:“现在工作不好找,又不知道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工有什么不同,以后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解答:柜员属正式岗位
省总工会法律专家说,劳务派遣,是指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后?熏依据与接受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接受派遣单位工作。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有关系没劳动?熏有劳动没关系。”采用这一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致使劳动者的一些利益受到损害。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义务,通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协议,将单位的员工劳动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单位,然后在通过劳务派遣形式聘用原单位职工。
对此,该法律专家表示,从今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只能在一些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上述三类岗位是相对于常年用工关系而言,正式岗位则不能使用劳务派遣工。比如,单位要种植一些花草,或是需要搬运一些东西而聘请劳动者,这类工作就属于临时性和辅助性工作。而替代性工作,如同一个女员工,因为要生育小孩而暂时离开工作,这时,单位就可以请一个派遣工顶替。
该专家说,银行的“柜员”一职在货币的流通中发挥一定的作用,是主业,属于正式岗位,并不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的岗位,不应聘用劳务派遣工。银行在招聘“柜员”岗位时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做法显然是与法律相违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