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用工法律规定的年龄是多大
随着社会的压力,很多人都会选择高危的工作来获取更高的工资,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当一名建筑劳务工。从事高危工作时,一定要写好劳动合同,避免职工和企业发生纠纷,没有相应的合同作为保障。接下来若悠网安阳律师就为大家介绍建筑劳务用工法律规定的年龄是多大的问题?欢迎阅读。
一、建立建筑劳动关系最大年龄是多大?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情况下,由于劳动者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而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变成劳务关系不再受劳动法的调整而由民法调整。但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当在工作中或者视为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仍然是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调整,可以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确定劳动关系的标准是什么?
确立劳动关系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通过若悠网小编介绍了建筑劳动关系最大年龄,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建立建筑劳动工超过上述年龄,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也就是说企业聘用退休人员的话,双方建立的应该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即便是这样,发生工伤后,退休人员仍然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