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涉及“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怎么签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6 阅读: 407次

近来有劳动者反映,在求职过程中,碰到用人单位要求先试用,后签约,有的要求试用半年或一年,然后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从2月1日起实施的《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同时,第十三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等项内容。 对于怎样约定试用期,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两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如果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第十七条) 总的说来,自用工之日起,企业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企业随时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样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随时终止劳动关系。 因此,如果企业提出先试用再签约的要求,劳动者应该按照上述规定,要求企业先签约再试用,以免自己的权益被侵犯。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涉及“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怎么签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213918.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