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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两年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合法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16 阅读: 708次

用人单位是有权利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考察劳动者究竟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招聘要求。不过试用期的期限,需要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并且是不能违背法律的规定的。有的试用期可能约定很长,那么,签两年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合法吗?下面,若悠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签两年半的合同试用期半年合法吗

不合法,签了两年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8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如何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一)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二)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三)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四)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

(五)考勤卡。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

(六)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最好有原件。

(七)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八)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

(九)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记录。

(十)同事的证人证言,最好由在职的同事进行证明。

(十一)录音。

签了两年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当事人可视为已经是正式的员工,是有权利要求享有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若悠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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