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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还有工资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2 阅读: 390次

我们知道工伤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对于工伤员工都有应有的保障体系。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出工伤,也是很难预料和避免的事情,甚至扭伤崴伤这样的小伤也会发生挺多起的。那么没有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还有工资吗?若悠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相关的规定。

一、没有评上工伤伤残等级,工伤期间还有工资吗

工伤没到致残级别,也是工伤,在医疗期间是有工资的,如果过了医疗期,可有病假工资。

二、工伤的待遇

工伤的待遇主要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助、交通食宿费用、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费、护理费用。还有就是根据伤情程度分为1-10级伤残程度,参照《工伤保险条例》。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伙食补助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医疗费

1、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2、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停工留薪费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期间基本的补助待遇,就算达不到伤残级别,基本的待遇还是会有的,员工还是可以领取工资,不超过12个月,还有因为治疗所需要的费用也可以报销。希望这可以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它问题,可在我们若悠网继续,我们有专业的团队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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