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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裁决出来后还能调解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3-28 阅读: 350次

工伤赔偿结果出来之后,有些人觉得自己拿到的赔偿金太小了,根本不符合自己受伤的情况,于是就会不太能接受这个赔偿裁决的结果,还想要继续与用人单位或相关机构调解。那么,工伤赔偿裁决出来后还能调解吗?若悠网小编为你仔细讲解.

工伤赔偿裁决出来后还能调解吗?

对于工伤赔偿,是不可以不通过劳动仲裁院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工伤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2008年5月1日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现在的关键在于,你是否有工伤认定书,如果没有,无论你是否在仲裁时效内,都不可能得到赔偿(个人工伤认定的时权为一年);如果你有工伤认定书,你是否有能力、证据证明你知道权利被侵害到现在是在仲裁时效(一年)以内。

工伤司法调解了法院裁决了,可以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是不具有强制力,不能申请法院执行。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华律小编提醒您,如果你在生活中不幸遇到了工伤,在确保自己身体安全的前提下,再去申请赔偿,能调解尽量调解。以上就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进入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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