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期间的意外算工伤吗
虽然很多人受工伤,但是很多人都不了解工伤的范围,有的人在回家的路上发生事故之后就自己负责,其实这不一定,有的会算作工伤,那么是否下班回家都会算作工伤呢,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下班期间的意外算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条例还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和用工单位因工伤认定发生争议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国家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发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该办法第8条对哪些情况可认定为工伤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按该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
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你妻子的情况不符合上述第四个条件,所以按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国务院于近日发布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条件进行了适当放宽。新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下班路上发生事故能够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首先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然后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还要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并且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若悠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