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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证遗失去哪里补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497次

工伤在申请后那么应该等伤情比较稳定后再进行一次伤残鉴定,当伤残鉴定也可以评上等级时就可以领取额外的金额了,工伤在补偿的时候是需要带上工伤证的,要是丢失了怎样处理。若悠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工伤证遗失去哪里补办

1、可以到原发证单位补发。

2、工伤证是由劳动部门根据工伤鉴定发放的一种证件,可以根据原发证单位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到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证件。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1](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相关回答,工伤证丢失后直接到原办理地方重新办理个就可以了,在公司中上班最重要的就是安全问题,出现再小的工伤都是伤害自己的身体,到时候辛苦了一辈子的钱,也不抵一次医疗费用。有法律问题的话可以咨询若悠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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