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小指无名指中指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应为多少级
劳动者发生工伤导致伤残,要进行工伤鉴定,那么缺小指无名指中指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应为多少级,关于工伤评定伤残等级需要哪些资料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为若悠网小编整理了关于工伤评定伤残等级需要哪些资料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缺小指无名指中指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应为多少级
缺小指无名指中指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可参考为八级,因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般一只手除了拇指以外,其他的2-3根手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或者功能丧失,所以一只手除了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关节离断或者功能丧失可认定为八级。
二、工伤评定伤残等级需要哪些程序和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综合上面的介绍,工伤鉴定有相应的程序,要提交规定的资料。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工伤评定伤残等级需要哪些资料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若悠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