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委托书哪出具
住所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出现工伤后可以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关系到能不能获得工伤保险的赔付,而工伤鉴定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那么工伤鉴定委托书哪出具?下面由若悠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工伤鉴定委托书在哪里出具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所以,应该向当地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鉴定委托书的申请。
职工工伤鉴定委托书范本:
委托人:住所地:
被委托人:市物证司法鉴定中心
委托事项对xxx的左手手指损伤入行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xxxx年xx月xx日下战书,xxx在由xxx承建的xxx工程的工地上干活时,被混凝土车砸伤左手。
当日,xxx被送去邯郸市第五病院治疗,经医生诊断为:1、左手食指不完全离断;2、左手中指关节囊裂伤;3、左手小指中节破碎摧毁性骨折。
现已治疗终结出院,但其左手的食指,中指及小指的有关功能受限,流动不灵活,给日常糊口带来严峻不便。
为此,特哀求贵鉴定中心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尺度,对xxx的伤情入行伤残鉴定。
委托人:
年月日
二、工伤认定的基本程序
1、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人及申请时效
用人单位和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均可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在24小时内通知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2)、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2、受理及取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及有关部门有协助工伤调查和提供证据的义务。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3、工伤认定结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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