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劳工

合法权利连续受侵害的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的时效应如何掌握?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4-05 阅读: 448次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如何理解的复函》(劳办发[1994]257号),合法权利连续受侵害的职工若申请仲裁,其申诉时效仍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如果该职工申诉时间已超过申诉时效,仲裁委员会考虑其合法权利属连续受侵害,那么仲裁委员会可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3条第2款规定,以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超过申诉时效的情况予以处理。申诉人的合法权利是否被连续侵害以及是否受理,由仲裁委员会认定和决定。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合法权利连续受侵害的职工向仲裁委员会申诉的时效应如何掌握?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laogong/210887.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