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和数额
一、医疗费
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享受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医疗费限于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该目录和服务标准以外的费用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交通与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批准,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所需要的交通费、食宿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残疾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工致残,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护理费
工伤职工需要生活护理的,享受工伤保险支付的护理费。
六、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是伤残津贴
1、一级至四级伤残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本人工资;
享受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级至六级伤残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享受的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发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七级到十级伤残
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金
享受丧葬补助金:
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必须是无生活来源又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为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每月职工本人工资的3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