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工伤赔偿标准表
项目
待遇
备注
计算基数
月份比例
支付渠道
医疗期间
停工留薪
原工资
12个月
用人单位
经劳鉴委确认,可延长不超过12个月
医疗费用
实报实销
基金
单位和职工个人垫付,工伤认定后按范围报销
伙食补助
8元/天
《关于报销交通食宿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通知》市外就医:交通费据实报销;伙食补助50元/人/天;住宿费100元/人/天
医疗终结
辅助器具
国家标准
基金
经劳鉴委确认,可以安装假肢、假眼、假牙、矫正器、轮椅等
护理费
完全护理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停工留薪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
大部分护理
40%
部分护理
30%
一至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
本人工资
27个月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级
25个月
三级
23个月
四级
21个月
伤残津贴
一级
90%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由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至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六级
16个月
伤残津贴
(保留工作)
五级
70%
用人单位
保留劳动关系,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并由用人单位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保费。其余同一至四级
六级
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个月
基金
六级
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60个月
用人单位
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六级
48个月
七至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
本人工资
13个月
基金
本人工资(同一至四级)
八级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
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8个月
八级
6个月
九级
4个月
十级
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
15个月
用人单位
本人提出或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八级
12个月
九级
9个月
十级
6个月
因工死亡
丧葬费
6个月
基金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至4级伤残职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享受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年支配收入
20倍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的可享受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
本人工资
4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他亲属
30%
注:
2018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9251元。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2018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28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251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17元。
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39251元×20=785020元。
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785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