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死人找不到对方家属怎么处理事情
一、开车撞死人找不到对方家属怎么处理事情
依照有关法规条款,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经县级乃至上级公安机关或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层审批,可进行临时性处理措施:
1)当事人无亲属或其亲属身份不详;
2)由于自然灾害等无法控制之情形,致使无法实施告知事项或虽已告知但亲属拒绝认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开车撞死人拘留吗
在某些情况下,遭遇事故并导致他人死亡并不一定会立即引发对肇事者的刑事拘留。具体而言,若在此次事故中,驾驶员并不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公安机关有可能不会将其视为犯罪嫌疑犯,径直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然而倘若行为人负担大部分责任甚至全责,那么便有可能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指控,这时公安机关就有权依法决定实施刑事拘留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特定情况下,得到县级及其以上的公安机关或者交通管理部门的领导授权后,可以依法对涉案人员实施临时处理措施:1)在寻找当事者亲属过程中出现的亲属身份不明确或缺乏清晰明确的亲属信息的情况;2)由于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难以预料和控制的因素影响,使得我们无法及时通知到亲属,或者亲属明确表示拒绝认领的情况。在执行此类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