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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无证驾驶撞死人谁的责任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7-10 阅读: 116次

一、借车无证驾驶撞死人谁的责任

倘若当事人借用他人车辆进行无证驾驶并造成他人死亡之结果,根据法律规定,该名无证驾驶人员将依法承担直接的责任及其相应的惩罚措施;

然而,若车主明知其所提供车辆用于无证驾驶而未采取有效制止行为,那么同样需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诚然,倘若能够举证证明车主对此毫不知情,则可在一定程度上免除车主的部分责任,但仍需车主与无证驾驶者共同分担对受害亲属的经济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借车无证驾驶连累车主吗

在特定情况下,无证驾驶与机动车车主之间可能存在紧密关联。

有种情况便是,即使车主明知驾驶者并未持有有效驾驶证,依然将车辆出借予其驾驶,如此一来,车主除需对由此引发的民事侵权赔偿负有法律责任外,其本人也将面临驾照被吊销的处罚风险。

因此,车主如欲将自己的车辆出借,务必谨慎审查驾驶者的驾驶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借车无证驾驶撞死人谁的责任”,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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