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当涉及到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时,倘若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并无任何过失行为的话,那么由机动车辆一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有为非机动车辆驾驶员存在过失行为的确凿证据,那么将根据其过失行为的严重程度适度地降低机动车辆一方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反之,若机动车辆一方并未有任何过失行为,那么他们仅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即可。在此强调,如果非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损失是由于其故意碰撞机动车辆而导致的,那么机动车辆一方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主次责赔偿如何划分
若电动车被视为机动车辆,则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责任人与次要责任人皆为机动车驾驶者:
此时,各方应根据主责任人所负担70%的责任,以及次责方向对方承担30%责任的原则进行损害赔偿。
若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辆范畴,那么在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人与次要责任人可能分别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者:
(1)若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其需承担80%的损害赔偿责任,而非机动车作为次责方,仅需承担20%的赔偿责任;
(2)反之,若非机动车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其需承担60%的损害赔偿责任;
而机动车作为次责方,仅需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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