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办
一、肇事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办
具体情况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尽管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暂时离开现场长达15分钟,但是后来他迅速回到了事故现场,这样的行为便无法被视为“肇事逃逸”。
然而,如果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没有经过任何处置就擅自离开事故现场达15分钟之久,那么这种行为则会被定义为“逃离事故现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肇事逃逸”。需要注意的是,“逃离事故现场”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与“肇事逃逸”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和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责任如何认定
在道路交通意外事件当中,驾驶员有可能并未涉及到任何责任或者仅承担了部分责任,然而若肇事后选择逃离现场,使得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被准确地判断出来,那么这个驾驶员就必须要负起整个交通事故的全责。
假如有确凿的证据表明其他涉案人员也存在着过错行为,那么责任可以得到适度的减轻,但是同时需注意的是,倘若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肇事者是有意破坏现场、捏造事实或者销毁证据的话,责任则不会因此而得到相应的减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肇事逃逸又回来了怎么办”,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