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启动调查后当事人应如何配合
一、交通事故被启动调查后当事人应如何配合
在遭遇交通事故之际,驾驶员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立刻以电话等方式报警求助。
同时,在等待公安民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及草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过程中,驾驶员应当认真阅读,并根据实际情况签署确认。
若对于此现场图存在任何疑义或异议,驾驶员应当在签名的同时予以明确备注;
在公安人员针对此次事故展开详细询问的过程中,驾驶员应当务必真实而详尽地阐述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虚构;
此外,为了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安部门可能会要求驾驶员进行酒精含量和毒品检测,对此,驾驶员必须积极配合,无条件接受检测,即便未曾饮酒或吸食毒品,亦需如此;
最后,如果因为救治伤员的紧迫性,公安部门指定驾驶员或车辆管理人为伤者预先垫付医疗费用,驾驶员或车辆管理人员同样应当全力配合,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呢
在法律中,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一概念特指加害人对生命权的不当侵犯,抑或是对他人健康权的伤害导致其劳动能力受损,从而使受害人在生前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所受到的赡养源泉损失,这种情况下,加害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赔偿受害人所需的相应费用。
如果受害者有被扶养人存在的话,加害者除支付必要的治疗费用外,还需要额外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
具体计费标准为:
以扶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比例为依据,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及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进行计算。
当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时,计算期限直至十八周岁为止;
若扶养人没有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生活来源,那么计费期限则为20年。
然而,如果扶养人已经超过60岁,并且每增加一岁,支付费用就会减少一年;
如果达到75岁及以上,则将按照五年的时间来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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