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什么
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具有如下几种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定为"有其它特别恶劣情况",并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
(1)致两人或以上死亡,或者导致五人或以上重伤,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导致六人或以上死亡,且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
(3)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无力赔偿金额高达六十万元人民币以上。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的赔偿责任是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交通肇事行为中,因机动车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毁损的情况,赔偿事宜需首先由保险公司依据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进行理赔。
若仍然存在余额未能得以完全弥补的情形,则剩余责任应按以下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肇事的其他严重情节具体是什么”,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