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吊销驾驶证起始日期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吊销驾驶证起始日期是多久
关于吊销驾照的期限,如因交通违规被交警部门吊销者,自被吊销之日起始计时;若涉嫌刑事犯罪而被法院裁决吊销者,则应自裁决生效之日起计。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要点:
首先,交通肇事罪的客体为交通运输安全。
这是因为在道路交通活动中,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导致了重大交通事故,并给他人人身或财产带来严重损害时,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反之,若仅有交通肇事行为但未造成重大后果,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无法成为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因此不能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客体。
其次,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引发重大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再次,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在实际案例中,此类犯罪的实施者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
此外,对于未满16周岁,但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辆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情况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也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最后,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既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包含过于自信的过失。
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事故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非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
换言之,行为人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能是过失,但无论何种情形,都不会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
然而,若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有故意的心态,那么该行为将被视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相关犯罪进行处理,不再属于交通肇事罪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和处罚是什么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是:
1、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以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追究为主观目的条件;
2、行为人有逃跑行为;
3、逃跑的时间是在发生交通肇事后。
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是:
1、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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