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跟小车撞了是谁的责任
一、骑电动车跟小车撞了是谁的责任
在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辆发生碰撞的情况下,如若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并无过失行为,则需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存在过失,应当依据其过错的严重程度适度减少机动车一方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反之,倘若机动车一方亦无过失行为,仅需支付不超过总责任比例百分之十的赔偿款即可。
但若交通事故的损失系因电动自行车驾驶者故意碰撞机动车所致,那么机动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二、骑电动车斑马线被撞规定有什么
电动车过斑马线被车撞后,交警一般会根据事实过错方及严重程度来判定主次责任,只是正常骑行过红绿灯斑马线的话,一般是机动车负主责,非机动车负次责。
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电动车行驶人在横穿马路时应该要下车推行,不能骑车过马路,骑车横过斑马线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骑电动车跟小车撞了是谁的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