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伤起诉期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受伤起诉期多长时间
就交通事故受害者而言,其提起诉讼的期间被划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即长达整整三年之久。
这一期限从权利人实际意识到或应该警觉到自己权益受损,以及责任人为其造成损失开始算起,而非单纯地从权益受侵袭那一刻开始。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权益受损失之日两年后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人民法院将对其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受理。
然而,在一些极端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依据权利人的申请做出决定,延长其提出诉讼的时间。
此外,交通事故所导致的刑事追诉期则较长,通常为五年至十五年不等。
一旦经过这一时期,国家司法机关便不会再对相关罪行进行追诉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提出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提出以下赔偿:
一、受害方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如果事故给受害方造成参加了,受害方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如果受害方死亡的,则受害方的家属可以要求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如果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则还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相应的财产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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