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劳驾驶怎么鉴定
一、疲劳驾驶怎么鉴定
关于疲劳驾车的判决标准设定在驾驶机动车辆连续运行超过四个小时且未能得到充分的停歇以及适当的休息,而休息时长不足二十分钟便被视为疲劳驾驶行为。
鉴于疲劳驾驶所产生的各种影响以及其具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当驾驶员处于轻度疲劳状态时,其换挡速度可能略显缓慢并且操作不够精准;
2.当进入中度疲劳阶段,其操作动作将变得迟缓,有时候甚至可能疏忽了某些步骤;
3.倘若进入重度疲劳状态,驾驶员往往会陷入下意识地进行操作或者出现瞬间的昏睡现象,从而导致对车辆行驶的自我控制能力逐渐减弱乃至完全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
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二)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五)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六)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七)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八)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二、疲劳驾驶怎么处罚扣多少分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疲劳驾驶行为的,罚款200元。
二、疲劳驾驶的记分分值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9分。
2、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3分。
三、如果因司机疲劳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司机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疲劳驾驶: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属于疲劳驾驶。
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
疲劳驾驶的危害:
1、驾驶人疲劳时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和操作失误增加。
(1)驾驶人处于轻微疲劳时,会出现换档不及时、不准确;
(2)驾驶人处于中度疲劳时,操作动作呆滞,有时甚至会忘记操作;
(3)驾驶人处于重度疲劳时,往往会下意识操作或出现短时间睡眠现象,严重时会失去对车辆的控制能力。
2、驾驶人疲劳时,会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动作呆板、手脚发胀或有精力不集中、反应迟钝、思考不周全、精神涣散、焦虑、急躁等现象。如果仍勉强驾驶车辆,则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疲劳驾驶怎么鉴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