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方致另一方一死一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肇事方致另一方一死一伤怎么赔偿
1.死亡赔偿金额方面,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按照20年来计算,不过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人群来说,每上升一岁则少算一年;
而对于75周岁及以上的人群,则以五年为单位进行计算。
2.其次是丧葬费用方面,这部分费用将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标准为六个月。
3.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那么将计算到其18周岁为止;
若被抚养人属于无法自理且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情况,那么将计算20年,但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对于60周岁及以上的人群,每增长一岁就会相应减少一年的计算时间;
而对于75周岁及以上的人群,则以五年为单位进行计算。
4.在亲属交通费方面,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合理交通费用;
如有超出,则按照三人的标准进行计算。
5.亲属住宿费方面,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合理住宿费用;
如有超出,则按照三人的标准进行计算。
6.亲属误工费方面,原则上不允许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的合理误工损失;
如有超出,则按照三人的标准进行计算。
7.最后是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各异,因此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也会有所差异。
8.至于抢救费,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二、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赔偿标准
逃逸与赔偿无关,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肇事方致另一方一死一伤怎么赔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