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道路交通责任纠纷怎么解决
一、民法典道路交通责任纠纷怎么解决
在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纠纷问题时,
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若协商不成,则可依赖交警部门的调解程序,或者直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然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必须以交警部门已向当事人出具相关文书——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以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作为前提条件。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争议,当事双方均有权选择请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或是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求偿。
若经过交警部门的调解,当事双方仍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抑或虽然达成了协议但该协议在生效之后却未得到妥善履行,那么当事人便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索赔诉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民法典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怎么算
民法典中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民法典道路交通责任纠纷怎么解决”,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