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一家三口算超载么
一、摩托车一家三口算超载么
对于一个家庭三位成员驾车同时搭乘摩托车的情况,需注意这已构成了人员超载的违规行为。
相较于普通二轮摩托车可搭载驾驶员与另外一位乘客的规定,假如在两人基础上再加大载荷,将被视为超载行为;而对轻便型摩托车来说则更严格,此类车辆是不允许搭载任何人的,因此同样的情况亦属超载。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超载摩托车进行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将受到200元的高额罚款及扣除3分的制裁。
罚款决定基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指出,任何机动车驾驶员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有关道路通行的规定,将面临警告或者从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金。
针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当机动车驾驶员驾驶除校车、长途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以及载客量为七座以上的汽车之外的其它载客汽车时,若超出预定荷载人数的20%但尚未达到50%,将一次性记取3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涉及到两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所载乘客的规定条款如下:
1、除了固定座椅外,其他任何部位均不得被作为乘客的坐垫使用;
2、二轮摩托车后座仅允许附带一名成人陪同出行;
3、轻便摩托车严禁搭载乘客;
4、成年人携带12岁以下的儿童乘坐二轮摩托车时,儿童应坐在后座且不得面向驾5、乘客在乘坐两轮摩托车时,应当面朝前方骑行,绝不允许侧向乘坐;
6、所有乘客在上路前务必佩戴安全头盔以确保行车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摩托车一家三口算超载么
一家三口驾驶并乘坐摩托车,属于超载。
二轮摩托车包括驾驶员在内准乘两人,如果除了驾驶员还载了两个人,就是超载;
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如果是驾驶轻便摩托载人的,也属于超载。
摩托车超载的,要处罚200元罚款,扣三分。
处罚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一次记3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两轮摩托车和侧三轮摩托车载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除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许坐人;
2、二轮摩托车后座只能附载1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3、后座不能附载不满12周岁的儿童;
4、乘坐两轮摩托车应当正向骑坐,不准侧坐;
5、乘坐两轮摩托车必须戴安全头盔。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摩托车一家三口算超载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