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别人的车扣分是车主还是开车的人
一、开别人的车扣分是车主还是开车的人
关于扣分究竟应扣驾乘人员中的谁,我们需要具体案情具体分析。
首先让我们考虑第一种情形:
如果是由交警现场开具罚单的交通违规行为,那么依据相关规定,扣分之责便落在了违法行为主体——即驾驶员身上,而非车主;反之,如果违章行为是由电子眼监控记录下来的,但违法行为人主动去交警大队承认错误,那么责任自然要由该名驾驶人员负责。
再者,如果没有人主动认领这个违章行为的话,车管所通常会以阻碍车辆正常年检为手段,迫使车主先消除违法行为后才能顺利进行汽车年审。
针对驾驶证计分为12分的情况,我们给出以下相应处理办法: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员在某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数达到或超过12分的限定值,他/她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暂扣,开出强制措施凭证,并发给驾驶员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他/她参加满分学习以及考试评估。
同时,对于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来说,如果他们在某一时段的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上限,那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吊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证,同样发给他们满分教育通知书。
最后,若是机动车驾驶人员在实习期间内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被记满12分,那么他/她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也会随之被撤销。
《道理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对能够确定驾驶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二、开别人的车出事故怎么办
开别人的车出了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别人的车扣分是车主还是开车的人”,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