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交强险上路出现事故怎么处理
一、没有交强险上路出现事故怎么处理
在我国的交通法规中,未缴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出现了交通事故,保障受害人权益的原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赔偿金,将依法由肇事车辆的车主承担,这一点展示出我们国家政府对强制性交强险的高度重视和强调其重要性。在此情况下,如若交通事故导致了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主责任方(车主)必须在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全额赔偿。
如果造成的损失超过了法定强制保险的理赔额度,超出部分会根据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结果按比例分摊赔偿。而在没有责任的情况下,车主无需进行赔偿。在赔付过程中,各方有权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友好的协商;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借助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预先支付;或者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助调解;或者直接诉诸人民法院,寻求法律保护和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没有交强险有商业险上路出现事故怎么去赔
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偿,有商业险的话由商业险保险公司赔偿,仍赔偿不足的部分按事故认定书的责任比例来赔偿;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话还需要支付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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