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么索赔交通费和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怎么索赔交通费和误工费
在计算交通费用时,需参考受害者及其必要护理人员因求医或转院治病而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
交通费用的核算通常需要参照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各级国家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一般的公务出行车船票标准执行。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建议使用普通公共汽车作为主要乘行工具。
然而,在某些特别情况下,受害者也可选择搭乘救护车或出租车,但是必须向法院明确解释使用这些交通工具的合理性。
此外,交通费用还应凭借正式的收费凭证来进行核准;该凭证所记载的内容应与其就诊地点、时间、人数以及次数相互吻合。
若发现凭证内容无法达到要求,则应在赔偿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部分。
其次,关于误工费用,需依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及经济收入状况进行合理认定。
对于误工时间的计算,需依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确认。
若受害者因重伤导致伤残并因此持续耽误了工作,那么误工时间可以从受伤之日起计算到鉴定为残疾前的最后一日为止。
假如受害者具有固定收入,误工费用将按照实际收入的减少来计算。
但若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可按照他的最近三年内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估计;如果受害者无法提供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适当证据,则可以参照起诉法院所在地同类型或相似行业上一年度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交通事故怎么调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交通事故怎么索赔交通费和误工费”,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